劳动仲裁需要注意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此处所说的法律规定期限为1年,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劳动争议案件当中,劳动者在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仲裁时效,以免导致维权无果,关注马律师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作出劳动仲裁裁决的期限一般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但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能够延长不超过十五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法律主观:你好,你要咨询的劳动仲裁有期限吗,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此六十天时间即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的权利遭到对方侵犯后,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仲裁机构予以保护的权利。

法律客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3、劳动仲裁有关的期限法律分析: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