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和14年工龄老员工劳动仲裁第二次开庭的后续报道。今天下午,比亚迪和一名14年工龄老员工的劳动仲裁第二次开庭在深圳市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葵涌仲裁庭开庭,老朱将相关情况通报一下,谢谢各位老铁的关注,为啥会有二次开庭?很多条友质疑老朱,问为啥会有二次开庭?这是因为这位员工仲裁申请的时候提了6项请求,结果受案窗口的小妹妹坚持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受理条件,要这位当事人划掉,否则不予受理,当时为了尽快立案,老朱就建议当事人先去掉这一项。
1、仲裁开庭前及开庭时,能否变更或追加仲裁赔偿请求?1、劳动仲裁开庭前,可以变更或者追加仲裁请求,需要书面向劳动仲裁委提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三十五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2、劳动仲裁开庭时能否增加诉讼请求法律主观:劳动仲裁过程中是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增加仲裁请求,如果仲裁庭认为应当受理的,则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但被申请人明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法律客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3、变更劳动仲裁请求重新申请法律分析: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分为两种情形。1、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了质的变更,比如经济补偿金变为经济赔偿金,此时应向当事人充分释明,当事人的此种变更等于放弃了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并新增加了经济赔偿金的请求,如当事人坚持变更,按照新增加诉讼请求处理,看是否符合不可分性的要求2、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了量的变更,最常见的是请求数额的增减,这种变更没有规避仲裁,也不会对对方当事人造成诉讼突袭,可以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