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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怎么要求补缴社保?

所有天津在职人员注意啦!如果单位社保缴纳比例不足,你不但可以要求补缴社保,还能拿经济补偿金!小编教你如何操作:首先,认定工资标准,用事实证明社保确实缴纳不足,劳动仲裁确认工资标准其次、拿着裁决书,去社保中心立案,会给你一个限期补缴的通知,一般情况单位就会给你补交了如果还不行,拿着限期补缴通知,再进行一次劳仲裁,就OK了。

劳动仲裁补缴五险1、劳动仲裁裁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怎么要求补缴社保

法律分析:仲裁裁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缴社保。补缴社保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仲裁补缴五险2、劳动仲裁后社保补缴流程

以下是劳动仲裁申请补缴社保的流程: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缴社保《劳动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劳动仲裁补缴五险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3、劳动仲裁补缴社会保险

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而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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