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的工资,劳动者是否可以将其作为普通债权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者是否可以将其作为普通债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解释。法释2020第26号第五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劳动者依据上述规定起诉,需要注意以下问题。首先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直接按普通债务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较为严格的,即诉讼请求的支持证据为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也就是说双方对于劳动报酬发生的事实,劳动报酬未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支付的原因,劳动合同效力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没有争议。只有在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才可以以普通债务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劳动对劳动仲裁不服起诉,需要提交什么才料一、不服劳动仲裁需要的起诉材料有哪些(一)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劳动仲裁起诉案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一、劳动争议仲案件案由包括哪些?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定性问题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是否终止、是否有效等进行确认。2、劳动合同争议,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二倍工资争议,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或违约金等发生的争议。3、社会保险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