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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理劳动仲裁怎么办,不接受劳动仲裁怎么办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不受理,也不给不受理通知书,怎么办?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也不给不受理通知单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29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不受理,也不给不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1、劳动仲裁不管用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已经作出,不能解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一、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劳动仲裁不受理,对仲裁不受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有哪些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5、调解6、调解不成,裁决。三、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二)身份证明。

2、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不予受理的,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可以持该通知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劳动仲裁部门拒不出书面不予受通知书,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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