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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费用所得税前扣除,而且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离职加班费一、离职加班费计算1.月工资加班小时数1.5倍2.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加班小时数2倍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加班小时数3倍。如果超过一年时间,是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的,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加班费属于员工正常的薪资,并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免税项目,所以加班费应当计入个税起征点,即并入当月的工薪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依法纳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三、离职后工资结算离职后工资通常要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必须结算。

1、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赔偿

法律主观:裁员赔偿和劳动仲裁的问题:1、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所有奖金,年终奖,津贴等,税前,不应扣除养老等保险金。2、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3、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4、在胁迫的情况下签了上述离职协议,有证据(录音,证人)就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5、证明工作关系的工作证、工资条、入场证等。

2、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按劳务报酬扣税违法吗?

不知道你所说税是什么税种?如果是个人所得税,依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所以单位在员工工资里代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的话,是没有问题的。按照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单位一直未扣个税,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后,单位要求员工补缴个人所得税

这其实也是非常正常的现象,因为你申请了劳动仲裁,所以单位要求你补交个人所得税并且交个人所得税,也是你应尽的义务。其实也算是单位对个人的报复,因为你申请了劳动仲裁,而且他这个要求也是很正常合理的交纳税务,是个人应尽的义务,所以你也没有什么话可讲,如果所有的要求都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也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这样的话是可以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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