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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胜诉欠薪公司注销,公司注销了还可以仲裁吗

最近听说一个真实的事情:某公司因职工请假三天而开除职工,并不愿支付当月工资。职工不服,向劳动部门提起了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公司支付被开除职工被拖欠的工资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奇葩的是,公司收到仲裁结果后,立刻向工商局申请注销公司,为了不给员工赔偿,公司也不要了。是出于无奈,还是无赖。

1、劳动仲裁后公司注销了怎么办

1、这个比较麻烦的,因为公司注销了,则公司实体就消失了,您与公司之间的诉讼就因缺少一方当事人而不得起诉了。2、有两个办法:(1)如果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手续,还没有最终注销完毕,则可以直接联系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的注册管理部门,要求暂定对这个公司的注销手续,待官司结束之后再启动注销程序。(2)如果公司真的注销了,则可以以公司的股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的。

劳动争议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如果在劳动争议过程中企业已进入清算阶段,则劳动者应将清算组作为争议的主体。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员工和公司发生了一些劳动争议的时候,一般员工可以直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如果自己打算去申请仲裁,但是公司注销了,则能够以公司的股东为被告诉讼到法院的。

2、劳动仲裁后老板注销公司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产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或者仲裁裁决劳动者胜诉的,用人单位要执行裁决书,劳动裁决成功后,用人单位未执行裁决注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变更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让股东履行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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