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仲裁的证据材料要备几份?如果你没有委托律师代理自己的工伤案件或者是劳动纠纷的案件,证据材料要备几份?今天就来给大家说一下。仲裁的时候,我们是要把所有的证据都提交给仲裁委的,仲裁裁决结果下来以后,单位不服,单位提起了一审,那我们的证据材料还需要再交一份吗?一审重疾材料还需要再准备一份吗?答案是必须要再准备一份的,仲裁的卷宗是不会移交给法院的。
医生所要的证据跟仲裁时提供的是一样的。如果你有新的证据,同样是要补充证据。这些证据要在法院进行保存存档。因此仲裁和医审阶段的程序是一样的,所以你的证据还是要提前准备,除非公司企业承认对自己,这样就不用你取证了。如果你对仲裁结果你也有争议,那么争议的部分就要提供新的证据。你明白了吗?
1、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情况,拟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仲裁庭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如系部分摘录的复印件需明确说明,开庭时必须准备好原件备查;涉及电子类证据,必要时可提交由相关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或当庭进行操作演示。
2、劳动仲裁证据必须是原件吗法律分析:一般说来,证据最好提供原件,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提供复印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