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单位强制病休可以被迫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网友咨询:韦小宝系甲公司销售主管。工作期间,韦小宝因病住院治疗,病假期满后,公司以其无法提供痊愈证明为由,强制其离岗休病假,韦小宝为恢复工作岗位,向公司邮寄了书面通知函,该函载明三日内不安排工作视同违约辞退,公司收函后,未予理会。韦小宝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律师解答: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单位也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者被单位强制病休可以被迫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以强制劳动者离岗病休的方式,系变相拒绝向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的,属于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拒绝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岗位,强制劳动者离岗病休,显著降低劳动者薪酬的,属于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

医疗期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法》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主要有第40条和第42条的规定,主要是明确企业对医疗期内的员工不得进行非过错性解除(该法第40条)和经济性裁员(该法第41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法律对员工医疗期的具体规定: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在当事人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只要请病假的时间不超出医疗期,单位应当批准病假并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2、单位在医疗期内解除合同事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医疗期内的员工,除非员工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一、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并且另外应支付医疗补助金6到12个月工资;二、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可,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且另外支付医疗补助金6到12个月工资;三、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