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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执行没有钱,被劳动仲裁了没钱给会怎么样

劳动仲裁生效了,单位不付钱怎么办网上经常看到网友问:劳动仲裁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已经生效了,但是用人单位就是拖延,不付钱,该怎么办呢?实际上,相信很多网友也都知道,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义务人不履行的,权利人是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既然已经作出仲裁裁决,并且仲裁裁决书已经生效,劳动者完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者首先要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具送达回执,证明仲裁裁决书已经送达给用人单位其次要写一个强制执行申请书再准备好仲裁裁决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提交人民法院,办理强制执行手续即可。一般的案件,标的都不大,用人单位都是有支付能力的,不用太担心。如果担心用人单位支付能力,可以提前启动诉前财产保全程序,如果知道用人单位的财产线索,也可以积极向法院提供,以保证法院能更好地执行。

1、劳动仲裁老板没有钱怎么办

法律主观:劳动仲裁后老板没钱的,另一方第三人可在仲裁裁决生效后依法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发现对方确实没钱的,可中止执行;在发现对方有钱之后再去申请恢复执行。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劳动仲裁强制执行后没钱怎么办

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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