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享劳动仲裁的基本常识。我是广州的张律师,今天为大家分享一些劳动仲裁的基本知识,发生劳动争议后,很多劳动者都会亲自去劳动仲裁,这是最前端的程序,一般仲裁员会主持调解,调解成功的会出具调解书或让劳动者撒诉,调解不成的会出具裁决书,裁决书分终局和非终局裁决两种。两者导致的法律后果不同,如果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或者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则为终局裁决。

法律主观: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有:关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和经济赔偿等争议。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客观: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两类:一是小额仲裁案件;二是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这两类案件在全部劳动争议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较大,也正因为如此,一裁终局可以解决多数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周期长的问题。

小额仲裁案件是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仲裁案件。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10月,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最高,为810元;江西省的边远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最低,为270元。按照这一数据计算,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为9720元;江西省的边远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为3240元。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仲裁是有非常多的种类的,而且对于仲裁一般来说有一裁终局的原则,那么劳动仲裁是不是也有一裁终局的原则规定,相关的内容是如何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劳动仲裁都是一裁终局吗仲裁有一裁终局原则。其中有许多可以仲裁,例如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就不同的,商事仲裁是依据《仲裁法》的,一裁终局。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只有上述两种情况是一裁终局,当事人不能到法院起诉,其余的劳动争议不服仲裁结果可以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