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单独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将导致终局裁决被撤销!值得注意!申请劳动仲裁时,如没注意这一点,仲裁裁决将被撤销--专门案例。在申请劳动仲裁金额的请求符合一裁终局的条件时,需注意以下三点:一、劳动仲裁委作出的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与申请人申请的裁决事项及其金额大小有关,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诉请,只适用于终局裁决,二、要求被申请人给付金额的请求,如经济补偿赔偿金二倍、工资差额社会保险等,是基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
1、劳动仲裁执行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属于哪个法院管辖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劳动仲裁的管辖权规定法律主观: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劳动仲裁管辖一丶劳动仲裁管辖地是怎样确定的1.地方各级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管辖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定。2.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3.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丶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