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0周岁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向本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机构一般是以不具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仲的主体资格,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其实这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并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未领取退休金,仍继续为泛用个单位提供劳动的,应当认定双方劳动关系的延续。
1、劳动仲裁受理社保问题吗法律分析: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而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
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2、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劳动仲裁申请书交到劳动局不受理,一般不受理也会有份不予受理的通知书的,看看不予受理通知书上写明的原因是为什么不受理,如果确实是属于不予受理的,可以直接带上不予受理通知书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去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劳动仲裁不上保险法律分析:入职不买社保劳动仲裁如何赔偿因不购买社会保险而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机构会责令用人单位购买社会保险,逾期不缴纳的,处欠缴保险费数额13倍赃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