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不考虑员工所在地,裁决书如果有指定的法院,就起诉至该法院,如果没有指定,则按上述规定。
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仲裁不服的话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话,首先必须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结果,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起诉的前置程序。
1、劳动仲裁受理60天不裁决怎么办?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机构在受理劳动争议申请后四十五日内,最长不超过六十日内应当就仲裁事项做出裁决。如果逾期不做裁决,申请人可就申请事项向法院起诉。因此自受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六十日,你可向法院起诉。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也可以去其领导投诉处理,一般情况劳动仲裁都超审限的。你好,可以及时和仲裁庭联系,要求尽快裁决。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知,劳动仲裁相关机构在受理劳动争议的申请后的45天内,最长是不可以超过60天内应当就仲裁事项做出相应的裁决。如果逾期还没有做裁决的,申请人可以就申请事项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因此自受理当天起起最长不可以超过60天,就如之前所讲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去起诉的。
2、劳动仲裁60天不裁决违法吗劳动仲裁60天不裁决不一定违法。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应当在60天审理完毕。但是有特殊情形时,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