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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增加诉讼请求时限,申请劳动仲裁有时限限制吗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时,是否需要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取决于增加诉讼请求的具体情况。如果该增加的诉讼请求基于新事实或者新证据,原则上应给被告指定新的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以便其能够对新增诉请所依据的新事实或者新证据作必要准备,以充分行使其辩论权,如果该增加的诉讼请求并非基于新事实或者新证据,而是在既有证据基础上对诉讼请求进一步明确或者扩充,则并非一律均需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

1、劳动仲裁可以增加诉求吗

法律分析:可以。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很有可能会发生一些纠纷,解决纠纷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劳动仲裁。但是有时候因为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没有将自己的请求表达完整,此时,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请求增加诉求或在劳动争议裁决作出后向法院起诉时增加诉求,但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区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2、劳动仲裁开庭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

1、在开庭前,可以书面提出申请,增加仲裁请求,也可以当庭提出,由书记员记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7条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可以增加诉求。劳动仲裁开庭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该先要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是否已经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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