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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告教育局

维权之路(五)——终局2023年2月7号劳动仲裁委员打电话叫我8号去面谈。8号我去了劳动局,仲裁员以聊天的形式与我展开了对话,明确表明此类案件是他们第一次接触,涉及到的点影响较大,建议庭下调解,同时也明确地说社保不归他们管,同时,也表明了他们的难处——如果我是在私立学校任教,他们就好出面要我所提出的诟求,但我不是在私立,涉及到了财政和教育局(因为还有许多像我一样的在岗代课教师)。

劳动仲裁告教育局

仲裁员说有点难。后面仲裁员采取了迂回战术,打电话跟我老公沟通,老公说给一万块钱算事(因为我每次去县城,晕车晕的厉害,老公在外很担心)。其实对老公的擅自决定我很生气,但我身心又确实吃不消,还有孩子还在学校读书,还是以和为贵,所以最终同意学校以一万二千五百元的现金为最后的维权结果。

劳动仲裁告教育局1、教育局有没有权利开除教师,怎样的程序开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摘要】教育局是否有权开除老师【提问】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

劳动仲裁告教育局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回答】本人与所在的学校存在隶属于被隶属的关系,学校与教育部门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本人却不直接隶属于教育部门,即本人与教育部门不存在直接隶属和管理关系。

劳动仲裁告教育局2、教师辞职不批,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吗

可以。先协商沟通,无果可以向教育局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劳动仲裁告教育局3、劳动仲裁幼儿园教育局会知道吗

知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家工作部门。国家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育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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