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申请劳动仲裁?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仲裁?劳动者如何在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保护其合法权益?需要为劳动仲裁准备哪些材料?本期内容为你解读。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证据材料核查后做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做出裁决的法律制度,如果发生劳动争议,不管是有劳动合同还是事实劳动关系,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应当立案受理。
但是如果公司未按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员工已履行劳动义务,可视为双方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公司有向工人支付工资报酬,没有支付的其性质可能形成临时雇用、外包承揽等等。第二、工人付出的劳动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或工人实际接受公司的管理约束。第三、工人以公司员工的名义工作是公司的一员对外可以看作是代表公司的。
1、劳动局立案意味着什么我们在公司里面出现的劳动争议的时候,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保护合法权益的,那么在自己向劳动局提出了请求之后,劳动局立案意味着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接下来就会通知被申请人进行调解或仲裁。但是并不意味着申请人的主张已经被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所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3.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仲裁立案了代表什么劳动仲裁立案代表了案件符合劳动仲裁的规定,可以进行仲裁。如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予以受理立案的,说明该案件符合劳动仲裁的管辖范畴,劳动仲裁委员会会依法审理该劳动争议案件,并做出相应的仲裁裁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