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说法|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起诉后又撤诉,之后还能否再次起诉?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劳动者起诉后撤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法释18号)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劳动仲裁如何撤诉一、劳动仲裁如何撤诉1、劳动仲裁如何撤诉:直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提出撤诉申请,撤回诉讼就可以了。申诉人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请人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2)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3)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4)撤诉必须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去哪里申请劳动仲裁1、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上述管辖地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劳动仲裁中途撤诉后果劳动仲裁的撤诉按照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当事人自己申请撤诉,二.按撤诉处理。按照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但如果是因为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被仲裁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劳动仲裁裁决后能否撤诉有符合的情形就可以。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