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可以主张社保和公积金吗?为什么你的主张的诉求被驳回?(社保公积金)有粉丝经常问到:可不可以在劳动仲裁中把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一起主张进去?这种事情我相信很多劳动者都这么干过,也相信绝大多数的劳动者是被驳回了仲裁请求。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属于行政行为,应当由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经办部门负责征缴,而仲裁和起诉属于司法行为,司法不干涉行政,所以一般都会被驳回诉求,并建议通过行政投诉途径进行维权处理。

法律分析: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理由如下:1、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所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每月缴存一定数量的住房公积金,建立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住房建设基金,使每个职工都能住上自己比较满意的住房。因此,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不是劳动争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故不能通过劳动仲裁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积金仲裁法律分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公积金纠纷时,是属于劳动报酬争议的一种,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的。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