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15年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公司注销了可以走劳动仲裁吗?背景:1.07年入职到23的1月但没有和公司签劳动合同2.公司目前已经注销了现在走劳动仲裁有用吗?律师解答:从劳动者实体权利保护与诉讼时效两个角度来探讨一、关于仲裁时效:1、单位的解散注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理由,公司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还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如单位已经注销超过一年,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超过一年,劳动者还没申请仲裁的,就超过了仲裁时效,仲裁一般不予受理。4、如果劳动者仅要求单位补缴的,可以向社保中心、劳动监察投诉,要求单位补缴,因单位已经注销,很可能政府职能部门不予受理。二、关于实体权利的主张:1、如上述第一条所言,单位已经解散注销的,主体法人资格灭失,劳动者只能向原单位的出资人也就是股东要求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一、劳动仲裁过程中公司注销,仲裁申请人可以要求仲裁庭出具仲裁结果,然后变迁诉讼对象向法院起诉,向相关组织或个人追讨劳动报酬。二、劳动争议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如果在劳动争议过程中企业已进入清算阶段,则劳动者应将清算组作为争议的主体。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第(八)项规定,清算组可“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也就是说,如果劳动争议发生时,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清算,那么劳动者在选择相对一方主体的时候应当直接将清算组列为被申请人。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一)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

劳动仲裁期间公司可以进行注销。公司如果已经注销完毕了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并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到时候自己当然就没有办法到劳动局申请仲裁了,如果说在这个注销期间还没有完成清算的话,那么就可以提起仲裁。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
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包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仲裁庭以及仲裁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以下简称《组织规则》)对仲裁的组织机构作了比较细致的规定。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第六条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