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天气晴,温暖!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管辖比较特别,单位注册地在越秀区,因注册资本较大,不归越秀区劳动人事仲裁委管辖,升格由广州市劳动人事仲裁委管辖。本团队专注于高净值劳动者维权索赔,维权经验丰富,维权效果好,承接全国各地案件。

联系电话:。机构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机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118号4楼。受理窗口: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118号附楼1楼信访室仲裁立案窗口。扩展资料劳动仲裁办理程序: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发生劳动争议,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广州市各区一般都有设立相应的区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若没有设立,可向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办公室申请,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行政执法综合大楼A栋2楼216。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
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