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N1到底是什么?N1,是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劳动者补偿的一种方式。首先要知道N的定义,通常来讲,N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1个月的工资,其中,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半年的,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在公司做了2年,月工资6000元,那么在离职时公司应该支付2个月的工资12000元作为经济补偿金。

还有一个词叫做代通知金,是以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因此,单纯的从金额而言,通常大家所说的离职补偿N1在金额上往往接近于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加一个月工资标准的代通知金。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N1的情形:患病后医疗期满,无法从事工作、无法胜任工作,培训或调岗后也不行。

法律主观:无固定期限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期限。在现实的工作中,大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都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签几次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法律分析:一年半未签订合同可以仲裁,未签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时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是主流的观点。所以工作一年半未签订合同是可以仲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四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
3、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如何仲裁法律主观: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出现争议纠纷是可以申请仲裁的。法律客观:《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