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若公司在产假期间不支付生育津贴和工资,您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然而,许多企业并不惧怕劳动仲裁,因为他们可以拖延数月,即便现在赔偿给您,也是n1,而在仲裁后也仍是n1,因此,他们往往采取各种手段来刁难您,关键在于,公司最害怕的是您先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在短时间内对公司进行警告、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劳动争议仲裁主要实行地域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星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外,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区域内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对上述移送案件,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仲裁委员会主管部门指定管辖。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一、劳动仲裁去哪个部门1、劳动仲裁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