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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劳动仲裁院院长

5月26日,工信智库联盟2023年年会暨新型工业化专题研讨会在杭召开。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王鹏,中国信通院副院长、工信智库联盟秘书长王志勤,浙江省经信厅副厅长詹佳祥,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秘书长郭寄良等领导专家出席,蒲惠智造副总裁应春红受邀,与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导罗仲伟,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数字经济研究部主任王超贤,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陈衍泰,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院长刘兵等同台作主题演讲。

浙江省劳动仲裁院院长1、2019年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全文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2015年12月4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仲裁,适用本条例:(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聘用的工作人员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聘用合同,以及因执行国家、省和本单位依法规定的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培训、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等发生的人事争议。

2、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的劳动仲裁机构在哪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

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可以打114或12333查询其电话。一、法律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二、受理范围­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三、受理事项­(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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