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工伤部门中止工伤认定违法,如何维权?工伤认定,要求员工先到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或因此中止工伤认定,如何维权!工伤发生地和公司注册地不一致,到哪认定工伤?按哪里标准赔偿?工伤赔偿不止三金一薪,共有哪些项目?哪些钱是社保局赔?哪些钱是公司赔?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关系、没有工伤保险,能拿到工伤赔偿吗。
1、工伤认定后直接诉讼好还是劳动仲裁好法律主观:员工和单位因为工伤问题出现纠纷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工伤事故应该按照工伤流程进行处理,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才有依据享受工伤待遇。在员工伤情稳定或者康复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注意点: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的时效性为一年,所以员工需要及时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2、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法律主观:劳动仲裁不能认定工伤,工伤医疗费用方面争议适合劳动仲裁。工伤认定需要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