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了百分百功课去仲裁。最后来句,任何证据不予认可,公司随便一句话,仲裁庭认可,我们整个部门搬迁,降薪,大家都不同意,最后48人全部被开除了。12人劳动仲裁,公司来句,就你们12人仲裁,其余人员还在公司上班,我们提交其余人员离职的证据给仲裁庭,仲裁庭也不认可,只认可公司口头给仲裁庭的他们还在职。

劳动者在仲裁中不认可签署过的合同可通过笔迹鉴定确认签名是否是劳动者所签。如果否,则不认可是对的。不是的。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是可以申请仲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法律主观:1、务必保留好证据原件,若提供不了原件,应尽量提供原件保存处在对方的依据或证据,将自己不能举证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或者可能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保管好劳动仲裁的证据,如果是录音证据,注意录音的原始载体要保存好,从原始载体拷贝出来的录音不是证据原件,真实性无法保证,会引起对方的质疑。对于电子邮件、qq电子聊天等电子证据,如果案情重大,一般建议予以公证以提高其证明效力。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