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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机构在哪里?

就职多年的老员工突然收到调动通知,要求他离开厦门到外省工作。老员工不服从调岗安排,与公司发生矛盾纠纷,最终他被公司开除,由此引发一场官司,员工是否有权拒绝到外省工作?公司该不该支付经济补偿金?近日,湖里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事件拒绝调动,老员工被开除苏先生原本是某工程公司的老员工,2014年2月入职该公司。

武威劳动仲裁机构

此前两份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为福建,第三份合同则改成福建及其他地区。第三份合同期内,苏先生突然收到公司的人员调动通知书:岗位不变,工作地点从厦门调整到2000多公里之外的甘肃省武威市等地。苏先生就此提出了异议,但是公司表示,厦门地区的项目人员已饱和。后来,苏先生转而要求在厦门周边地区工作,但公司依然无法满足其要求。由于拒绝调到大西北上班,苏先生收到了公司的书面警告。

武威劳动仲裁机构1、劳动仲裁在哪里

劳动仲裁机构是指,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机构,也就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前叫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一般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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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武威劳动仲裁机构2、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法律主观: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里面的工作人员不都是公务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武威劳动仲裁机构3、劳动仲裁仲裁机构

法律主观: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仲裁机构的区别: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劳动局下属事业单位。2、仲裁委员会是解决其他民事纠纷的机构。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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