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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期限,仲裁期限多长时间

(天津市)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管辖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29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注册、登记地位于市内六区,且注册资本在六千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经市有关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驻津部队、军事院校及所属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案件。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二、各区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市仲裁委员会管辖以外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位于本辖区的劳动争议案件。

1、劳动仲裁的起诉期限

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注意申请的期限,如果超过期限申请的,劳动仲裁机构可能作出不受理的决定,那么劳动仲裁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劳动仲裁诉讼期限是多久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一年,从劳动争议发生时开始计算。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收到裁决书15天内向法院起诉。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2、对劳动仲裁的管辖权裁定有异议

法律主观:第一个问题:劳动仲裁与诉讼管辖权异议的,得到裁定的,对裁定结果不满,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请撤销裁定。但目前无论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对此都没有明确规定。只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二○○九年一月一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号令)在“第十四条”似乎给了异议人(被申请人)一条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的法律救济途径,即“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

”可是,寻求前述救济途径的前提,仅是“当事人逾期提出(管辖异议)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情形,而“当事人适时提出管辖异议而不服劳动仲裁机构驳回其管辖异议的裁决”的情形并不涵盖其中。综上,由于立法的缺失,个人觉得只能向所在地法院提起撤销裁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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