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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可受理那些纠纷,社保纠纷劳动仲裁受理吗

劳动者哪些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我们劳动者有些纠纷看似劳动争议,但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不予受理的。有哪些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是由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七条规定: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1、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2、劳动仲裁的受理条件

劳动仲裁的受理条件: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8、有仲裁协议,这是申请仲裁必备的首要条件,没有仲裁协议就不能申请仲裁;9、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10、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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