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如何表述?答: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诉讼请求应以申请仲裁时提出的请求为限,未经劳动仲裁的事项不应直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对非终局裁决不服的,诉讼请求应以仲裁裁决支持的事项为限,可表述为如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XXX元,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应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诉讼请求表述为申请撤销XXXX号裁决书。
1、劳动仲裁之后企业提起诉讼,劳动者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1、你的问题有点钻牛角尖的感觉,变更诉讼请求,定义为:原告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案件审理之前,认为诉讼请求需要变更的,可以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对原诉讼请求进行变更。(2)无需单独审理是否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2、劳动争议案件作为仲裁前置的特殊案件,必须依法先进行仲裁,法院才可以受理,因此,法院拒绝你直接向法院提起关于新的请求是合法的。
2、劳动争议开庭时变更仲裁请求法律主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劳动仲裁开庭后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劳动仲裁开庭前可以变更仲裁请求,开庭后后不能再变更仲裁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