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周日上班就一定属于加班吗?不一定!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也就是说,严格来说,用人单位原则上只要每周安排员工休息1天,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就不属于加班,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星期六劳动局不上班。劳动局周六周日是不上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劳动局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工作,因此周六周日不上班。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劳动局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简称,劳动局行使的是行政机关对于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的宏观调控,但无权处理一个单位(本局除外)的上司和同事的人际关系,其内设的相关机构只能处理涉及劳动、工伤、社会保险等相关行政事务。而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作为仲裁机构它可受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涉及劳动、工伤、社会保险方面的争议并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具体的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周六周日不上班。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