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部轻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眼睛受伤到什么程度才算轻伤?参照5.2.3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标准。轻伤D级)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眼部损伤有哪些类型?眼部位置相对暴露,所以眼部损伤相对容易,眼睛受伤是由外力引起的,眼睛被打一拳算轻伤吗?法律分析:可能是轻伤。
摘要:眼部位置比较暴露,所以眼部比较容易受伤。眼睛受伤是由外力引起的。眼外伤的危害在于,不仅会影响视力,严重时还会留下残疾和失明。所以一旦发生眼外伤,一定要做好急救,及时送医治疗。那么眼睛受伤的类型有哪些呢?紧急情况下如何处理眼部外伤?先来看看介绍。眼部损伤有哪些类型?1.根据眼外伤的损伤因素,可分为机械性眼外伤和非机械性眼外伤。
机械性眼外伤:挫伤、穿孔、异物伤。非机械性眼损伤:热烧伤、化学损伤(酸、碱)、辐射损伤、气体损伤等。2.根据眼外伤的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1)轻伤包括眼睑擦伤及瘀血、结膜下出血、结膜及角膜表面异物、角膜上皮擦伤、眼睑一度热烧伤、刺激性气体损伤、电光性眼炎等。(2)中度损伤包括眼睑(及泪小管)撕裂、眼睑二度烧伤、球结膜撕裂、角膜浅表异物等。
眼镜轻伤鉴定标准一般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为依据,以医学、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验的实践经验,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如果被别人殴打受伤,当时应该报警。公安派出所应当在立案后24小时内向受害人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告知指定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是最基本的前提。具体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受害者应亲自前往,并携带鉴定委托书和所有医学资料。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九条(一)眼睑损伤影响颜面或功能;(2)单纯眼眶骨折;(3)泪器部分损伤和功能障碍;(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功能;(5)损伤导致视力丧失,双眼矫正视力下降至0.7以下(比损伤前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下降至0.5以下(比损伤前下降0.3以上);原来单眼是视力低下的人。
法律分析:到派出所指定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情鉴定。具体伤情以鉴定结果为准。根据伤情和实际花费,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构成轻伤以上的,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颁布:1990620实施:19907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司法鉴定的实践经验,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制定本标准。第二条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损伤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不属于轻伤。
包括受伤时的伤情、受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综合分析,综合评价。第四条鉴定人应当是法学家或者具有司法鉴定能力的人;也可以受聘或委托司法机关担任主治医师以上职务。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查阅案卷、病历和现场勘验,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眼部轻伤的鉴定标准如下:1。眼睑受伤影响面容或功能;2.单纯眼眶骨折应根据X线片、CT片或手术所见判断。3.泪器部分损伤和功能障碍;4.眼球结构性损伤,影响面容或功能。轻伤赔偿费用如下:1。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据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赔偿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
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伤残日期的前一天;3、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士人数,确定护理期限。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劳动报酬标准计算;4.护理等级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准备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交通费按照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员就医或者转送医院治疗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
法律分析:可能是轻伤。要看伤情鉴定。这种事情的处理流程是:先报警,住院,向派出所申请伤情鉴定,看是否构成二级轻伤。如果构成二级轻伤,对方构成故意伤害罪,我们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如果轻伤不到二级,对方会受到行政处罚,然后我们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5.2.3轻伤一级a)面部单一伤口或瘢痕长度大于6.0cm多处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大于10.0cm. B)面部大面积疤痕,单处面积大于4.0cm2多块累计面积大于7.0cm2. C)面部小片状疤痕或明显异常色素,累计面积大于30.0cm2. D)眼睑丧失相当于1/4以上上眼睑。e)一个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微外翻。
g)两个以上不同的眶壁骨折;单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I)一个鼻泪管破裂;内眦韧带断裂。j)耳廓断离、缺损或挛缩畸形累计量相当于一个耳廓面积的30%以上。k)鼻子被切断或缺损超过15%。l)因口唇分离或缺损而露出一颗以上牙齿。m)4颗以上牙齿缺失或折断。n)因受伤张口困难。o)腮腺导管完全断裂。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验的实践经验,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制定本标准。第二条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不属于轻伤。第三条损伤程度的认定应当以外部因素直接造成的原发损伤及其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发生时的损伤、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应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查阅案卷、病历和现场勘验,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第二章是头颈部损伤的第五包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20 cm2(10 cm2);儿童专用)。外伤性头皮缺损面积为10cm2(儿童为5cm2)。
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3轻伤一级d)眼睑丧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e)一个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微外翻。f)上眼睑的一侧下垂并覆盖超过1/2的瞳孔。g)两个以上不同的眶壁骨折;单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I)一个鼻泪管破裂;内眦韧带断裂。5.2.4轻伤二级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h)一侧眼睑轻微外翻。I)上眼睑的一侧下垂以遮盖瞳孔,j)眼睑闭合不全。k)一侧泪溢的泪腺器官损伤,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的内容(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给轻伤鉴定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司法鉴定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