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自己的一个错误观点。我一直以为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中,综合评价为重伤,轻伤的,是按累计计算处理的,比如,根据人体损伤鉴定标准5.6.4.b,肋骨骨折2处以上就是轻伤二级,而5.6.5.a)肋骨骨折或肋软骨骨折,就构成轻微伤,还有相应的创口、疤痕,都是累计后确定长度和面积,评定为重伤和轻伤。于是,我想当然地以为,达到两根肋骨骨折就是轻伤,是由两个轻微伤相加而成。
而且,在从前的人体轻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第五十三条规定:"多种损伤均未达本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若有三种损伤均接近本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司法实践中身上有多个轻微伤,综合评定为轻伤的,也有多个轻伤评定为重伤的,比如多个轻伤出血点,导致失血性休克重伤。以解决共同犯罪中致伤不明确,共同对损害结果负责的问题。
1、轻微伤鉴定标准是什么?轻微伤鉴定标准主要从四肢损伤、会阴部和躯干部损伤、头颈部损伤、其他损伤等方面进行鉴定,详细如下。1.四肢损伤:手、足骨骨折。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以上;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2.会阴部和躯干部损伤:会阴、阴囊、阴茎单纯性创口。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女性乳房浅表损伤。外伤后血尿。脊柱韧带损伤。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²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²以上,躯干皮下血肿。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3.头颈部损伤: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
2、法医鉴定轻伤的标准是什么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轻伤是指造成人体组织一定的损伤,介于重伤和轻微伤之间的损伤。法医鉴定轻伤的标准有:1、头部损伤,如头皮撕脱伤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外伤性耳膜穿孔、眼眶骨折、眼球结构损伤而影响功能或外貌、鼻骨粉碎性骨折、牙齿脱落或打落2颗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的创口长度达3.5厘米以上等;2、肢体损伤,如缺指、皮肤创口长度10厘米以上、肢体长骨骨折、肢体大关节脱位、韧带撕裂等;
3、司法鉴定轻重伤标准法律主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