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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劳动仲裁法,劳动仲裁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法释200018号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起诉后又撤诉,相当于没起诉,那原来的仲裁裁决就是有效的,只是仲裁裁决生效的时间从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

法律主观:劳动争议调解应当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达成调解协议;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

法律主观:不一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包括劳动仲裁和人事仲裁。原来两个是分开的,劳动仲裁在劳动局,人事仲裁在人事局,后来劳动局和人事局已合并为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故劳动仲裁和人事仲裁也合并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仲裁主要是指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人事仲裁主要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与其职工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主要区别就是单位性质不同,所以称呼也就不同。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四条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按照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的,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3、劳动仲裁调解法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调解法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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