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时限一般是45天,经批准可以延长15日,也就是说从受理通知书记载日期到拿到仲裁裁决书的期限是45至60天。但是,追加当事人后,期限重新计算,追加当事人有可能是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追加申请人的情形较少,追加被申请人的情形较多,被申请人是不能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但是被申请人可以申请追加第三人,被申请人以此情形来延长劳动仲裁审理期限。
1、劳动仲裁可以增加请求吗劳动仲裁可以增加诉求。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劳动仲裁当庭增加仲裁请求一、劳动仲裁开庭后还可以追加请求吗劳动仲裁开庭时原则上不可以再补充新的请求事项。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在仲裁开庭时,申请人提出增加仲裁请求,对方没有异议且经仲裁庭准许的,也可以一并进行审理和仲裁。
3、劳动仲裁申请增加第三被申请人,但被劳动仲裁委以各种理由拒绝,日后到法...劳动仲裁,申请被增加第三被申请人,但被劳动仲裁委拒绝,你可以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相关人员说明理由。否则,你有权向其纪检部门投诉,如果已经仲裁,你对仲裁不服,可以到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但不能要求追加第三被申请人。法院也无法受理你的申请,因为未经仲裁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