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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举证责任

举证到底是谁的责任?举证到底是谁的责任?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没有证据的主张,往往都只是说说而已,所以在仲裁或者诉讼中,我们应该要明确举证责任,该谁举证,没有举证那么你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的责任大源则是谁主张谁举证?简单说就是你要要求仲裁庭支持你什么主张,那么就需要举出相应的证据。但是因为劳动案件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地位不平等,所以劳动争议案件中也有特殊的一个举证规则。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间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间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比如考勤表、工资单等等。第二单位举证。因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议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简单说,如果是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就需要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实际合法性和程序合法性,进行一个举证。

1、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倒置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想要自己的请求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需要有足够的证据。那么,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意思?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意思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是指由被告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劳动争议在一般情况下实行“谁主张,

但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劳动仲裁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之日两年内的工资支付情况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其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已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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