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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决定书下来,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后

不断学习!公司已经注销,劳动者告公司的股东主张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申请仲裁时,仲裁先是受理,然后当天出决定书,撤销受理,并告知劳动者去法院起诉,仲裁前置程序算走了,劳动者依据仲裁决定书,将股东起诉到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后,劳动者撤诉,那问题就来了,劳动者能不能再次起诉呢?如果再次起诉,仲裁的前置程序怎么处理呢?重新申请仲裁,然后撤销受理,再去法院起诉。

1、劳动仲裁判决书多久会下来

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所以最长在60天内作出劳动仲裁决定,具体情况可以咨询仲裁部门来认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无效的情况仲裁裁决应说理所依据的理由,由仲裁庭全体或者多数仲裁员署名,并写明作出裁决书的日期和地点。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2、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后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后的处理办法如下:1、如果对仲裁不服,自收到裁决书后十五内,向法院起诉;2、如果劳动者不起诉,裁决生效;3、对于生效裁决,等待义务方主动履行;4、在履行期满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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