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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结果依据

劳动仲裁管辖问题。我是德州律师,如果在工作中遭遇不公平待遇,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那么,应该向哪个地方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者有两种选择:一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劳动者实际工作地二是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地,以方便劳动者为原则,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部门管辖。

劳动仲裁结果依据1、申请劳动仲裁的依据是什么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结果依据2、劳动仲裁处理结果有哪些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3、劳动仲裁一般处理结果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批准延长15天,因此一般开庭后没有中止中断情形的,45天可以出仲裁结果。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一般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一般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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