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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

老朱喊话温州市人社局及乐清市人社局,兼职仲裁员已经成了制造冤假错案的罪魁祸首,加强对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的考核和管理吧,别再给普通打工人的维权添堵了!近几年以来,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案件都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仅靠专职的劳动争议仲裁员,即便是加班加点,也来不及处理日益增多的劳动纠纷案件,于是,各地人社部门都在招聘兼职的劳动争议仲裁员,这些兼职的仲裁员,大多数是当地知名律所的律师。

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称仲裁委员会)由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专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称争议)案件。

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第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有影响的重大争议,负责仲裁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第五条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第六条仲裁委员会由干部主管部门代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相关行政部门代表,军队及聘用单位文职人员工作主管部门代表,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等组成。

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

法律主观:1、提交书面申请。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在法定时效内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是不予受理的决定。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5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仲裁庭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进行开庭审理。

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4、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必须如实笔录,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5、归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终结后,应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案卷材料,按类别或时间顺序排列,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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