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就问,当庭质证录音证据,需要听全部吗?与杭州电信劳动纠纷劳动仲裁开庭的时候,对方律师就申请人提交的一份录音证据,在核对原件的时候,要求把长达几小时的无关录音都放一遍,实物中是这样吗?总之,最后仲裁的时候,在申请人的说明以及仲裁员的说明下,没有听了。

法律分析: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仲裁庭或者法庭出示。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仲裁庭或者法庭出示。司法实践中,包括录音的证据要被采纳,必须满足证据的额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其中,录音证据要被采纳,一般至少也要满足以下两点:1、不是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取得的录音;2、录音清晰明确,内容能有效印证待证事实,并且通过司法鉴定等能确定录音对方的身份。

第六十八条偷录偷拍要作为合法证据使用,有三种限制:(一)是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个人隐私以及个人的生活不受干扰等。(二)是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采取暴力、胁迫、非法拘禁、窃听等方法取得的证据,均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如果偷录、偷拍时没有违反上述规定,即为取证手段合法,所取得的视听资料就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三)是故意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偷录偷拍行为,也在禁止之列。
2、劳动仲裁录音证据怎么提交劳动仲裁录音证据可以通过手机或者U盘提交。劳动仲裁流程如下: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2、提交书面仲裁申请;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5、开庭裁决,劳动仲裁具有以下条件不予受理: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