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直没处理完,正常吗?劳动仲裁很长时间没有进展是很普遍的情况,有很多人仲裁走了几个月甚至一两年。这是因为劳动仲裁的流程本身就很长,再加上公司不配合、每个人举证情况不同、各地方处理效率不同等情况,拖个几个月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我们要有信心,仲裁早晚都会给结果的,只要证据在手,仲裁结果也不会因为时间久而改变,这段时间你入职其他公司,或者去玩、去学习都不受影响,你就安心做自己的事,等他们去处理就是了。

法律主观:劳动仲裁没有明确规定举证期限,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1、在仲裁庭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的,以证据交换之日为举证届满之日;2、如果仲裁庭不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以仲裁庭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认可的举证期限届满之日为准;3、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并经仲裁庭准许的,如果仲裁庭不组织庭前交换证据的,以仲裁庭准许延期的届满之日为举证期限的届满。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的举证期限不超过十五日。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未说明理由仲裁委员会审理时一般不组织质证。但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足以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并经仲裁委员会同意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五条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
3、劳动仲裁举证期限法律主观:劳动仲裁有举证期限,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法律客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五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