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先生于2020年6月入职某公司,被分配到南宁市华南城从事保安工作。沈先生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每日工作12小时,每月休息4天,2021年5月31日,该公司口头告知沈先生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向沈先生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2022年12月15日,沈先生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事由向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以沈先生的申请已经超出1年仲裁时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为改善我院人员队伍结构,推进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发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书记员,具体方案如下:一、单位情况简介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处理本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外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市属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培训工作;组织宣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直接打区号加12333即可。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33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33于2003年12月16日正式对社会开通。它是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直接服务于全体市民的一条有效途径。开通电话咨询业务,主要是面向市民与用人单位免费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政策法规咨询和办事指南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等;
3、南宁西乡塘区劳动仲裁在哪里法律分析: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具体处理等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