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遇争议该怎么办?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确认劳动关系阶段无劳动合同,又对劳动关系有争议的,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进行判决。工伤认定阶段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重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阶段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仲裁工伤职工在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就可以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和金额了,进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待遇。

一、拖欠工资仲裁还是起诉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给的,一般是先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被拖欠工资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首先,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未支付工资的,即属于拖欠员工工资。(二)其次,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后,只要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司法局对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没有管辖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是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救济。司法局对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没有管辖权。
3、劳动仲裁和去法院起诉哪个效果好法律主观:劳动仲裁后的法院起诉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必须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递交起诉所需的起诉状、证据等材料;以及要符合其他法定的起诉条件。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