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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不到场

作为深圳打工人,遇到了劳动争议,涉及到了劳动仲裁,又遇到企业不履行裁决结果的,该怎么办?这是我的经历,现在还没处理完,来看看深圳效率:2022年12月20号申请劳动仲裁2023年3月1号开庭审理2023年3月8号仲裁裁决书拿到,裁决结果是被申请人需要支付劳动赔偿金**元。2023年4月7号申按照仲裁结果,被申请人不履行裁决结果,于是向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6月9号......尚无结果,打了两次电话询问进度,都说要流转到其他部门,得到的答复总是再等....各位怎么说。

1、劳动仲裁对方不到场怎么办

一、劳动仲裁庭人员不来怎么办劳动仲裁机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如果是申请人不出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不出席的,可以缺席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

二、没有证据可以劳动仲裁吗没有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对证据材料的要求根据申请人的身份不同有一定区别。如果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会影响裁判的最终结果,但法律并没有因证据不足而剥夺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如下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有委托代理人的,

2、劳动仲裁开庭需要本人到场吗

法律主观:劳动仲裁开庭不一定要本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开庭,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法律客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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