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长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家法律服务日时间:2月8日专题:民事诉讼专场专家律师:穆青林律师吉林泉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公证专家:王立军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副主任人民调解专家:宣长龙长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预约电话:88658858、88633158、88638339服务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980号长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非诉讼服务区仲裁专家法律服务日时间:2月10日上午专题:仲裁服务专场仲裁专家:李梓岩长春仲裁服务中心立案秘书预约电话:88658858、88633158、88638339服务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980号长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非诉讼服务。
1、仲裁局上班时间法律分析:劳动仲裁委员会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周六周日不上班。早上8点半到下午5.30点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仲裁上班的时间劳动仲裁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周六周日不上班。早上8点半到下午5点半。《劳动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3、劳动仲裁上班时间【法律分析】: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周六周日不上班。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